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开发区)创建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函[2020]99号),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创建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开发区)申报工作的通知》(晋企发[2020]95号)。我局对申报创建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开发区)的申报资料进行了审核评审,并经局党组会议研究,依据申报条件、高质量发展标准和目标的完成情况等,拟确定清徐县、阳城县、定襄县、侯马市、运城市盐湖区、长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6个县(开发区)为2021年创建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开发区)。现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1年7月7日-7月13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拟确定名单有异议,可在公示有效期内以电话或书面材料的形式向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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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
2021年7月7日